學生團保從寬認定 有學籍就算
 
        教育部二十九日宣布,學生團體保險從寬認定,國小以上只要有學籍,就算還沒入學也能理賠,幼稚園及托兒所則根據九十七學年度下學期的名冊認定。教育部呼學校協助受災家庭,儘速備妥各項申請文件,最高給付為新台幣一百萬元。



        莫拉克風災在全台造成嚴重災情,也奪去了數十名學子的性命,教育部統計,全國中小學有八十三名學生失蹤或死亡,大學則有五人,但其中只有四人完成申請理賠手續,很可能是無法備妥相關證明,或忘記該項權益。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科長韓春樹表示,莫拉克死傷或失蹤學生,高中職以下有八十三人,大多集中在高雄縣甲仙鄉小林村。失蹤學生必須由檢察官認定,發予死亡證明書即可辦理,若被保險人及受益人同時死亡,則可依民法第一一三八條的繼承順位辦理,洽詢電話(0四)三七0六一四0九。



        韓春樹表示,風災正巧碰到學年間的暑假,部分學生正準備升上中小學,來不及辦理學生團保。為避免造成理賠空檔,教育部已和保險公司完成協商,一切從寬認定,小學以上只要學校開出證明,確認受災學生具備該校學籍,即符合被保險人身份。



        幼稚園、托兒所學童,由於入學時間不定,則以國泰人壽承辦的九十七學年度下學期學生團體保險的投保名冊為準。身故給付為新台幣一百萬元,殘廢給付則依不同程度五萬至一百萬不等,醫療給付則為五千至五萬元,包含住院保險金、專案補助、傷害門診、燒燙傷與重建手術等。



         至於大專校院部分,教育部訓育委員會主任楊志忠表示,全國共有二人死亡,分別就讀聖約翰科技大學及逢甲大學,失蹤則有三人,就讀中國文化大學、稻江科技管理學院、屏東教育大學。除了團保,也可向各校申請急難救助金等補助措施。


學生團保從寬認定 有學籍就算



 洽詢電話(0四)三七0六一四0九 



摘自中國時報2009/08/30  陳至中/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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